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食品添加剂手册

谷氨酸钠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食品添加剂手册》第158页(3001字)

别名 味精、麸氨酸钠、谷氨酸一钠(MSG)

编码 GB 12.001;INS 621

化学结构

C5H8NNaO4·H2O

相对分子质量 187.13

性状 无色至白色柱状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实际无臭,相对密度1.635,熔点195℃,加热至120℃失去结晶水。味鲜,鲜味阈值0.012g/100mL或6.25×10-4moL/L。略有甜味和咸味。不吸湿,对光稳定,贮存时无变化,在通常的食品加工和烹调时不分解,但在高温和酸性条件(pH2.2~4.4)下,可部分水解,并转变成5′-吡咯烷酮-2-羧酸(焦谷氨酸)。在更高的温度和强酸或碱性条件下(尤其是后者),可消旋化成为DL-谷氨酸盐,呈味力均降低。易溶于水(71.7%,20℃)。5%水溶液的pH为6.7~7.2。微溶于乙醇,实际不溶于乙醚。

制法 由发酵所得L-谷氨酸经碳酸钠或氢氧化钠中和,精制而成。

质量标准

*(1)出口产品按合同规定执行。

(2)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硫酸时,可不测定其硫酸盐。

鉴别方法

(1)取本品水溶液(1+1000)5mL,加茚满三酮溶液(1+1000)1mL,加热3min后呈紫色。

(2)本品呈现钠盐反应,参见碳酸钠。

毒理学依据

1.LD50 口服17g/kg(bw)。

2.GRAS FDA-21 CFR 182。

3.ADI 无需规定(FAO/WHO,1994)。

4.代谢 机体吸收后参与正常代谢,包括氧化脱氨、转氨、脱羧和酰胺化等,并在氮和能量代谢中起一定作用。

对出生不满1个月的,用14C标记的谷氨酸盐对外源性L-谷氨酸一钠进行广泛研究的结果表明,尽管给予大量的谷氨酸盐,但是很大部分并未达到外周循环,而由肝脏在释放之前转变成葡萄糖和乳酸盐。用不同途径给予和对其他动物的研究结果与上述一致。对啮齿类动物与猪、灵长类动物稍有所不同,例如在给予谷氨酸盐后的小鼠血浆中发现有α-酮戊二酸和乙酰乙酸,而在灵长类动物中则没有。

食用本品曾被认为可引起一时性头晕等主观症状的所谓“中国餐馆病”,后经研究及流行病学调查等予以否定。1987年JECFA再次对其评价后,除取消原数字ADI外,还删除了不宜用于12周龄婴儿的限制。

使用增味剂(鲜味剂)。

1.使用注意事项

(1)本品在食品中的含量以0.05%~0.08%最好,与食盐共存时可增强其呈味作用。

(2)本品加入食品中若超出最适浓度,则可口性下降,故有一定的自我限制性。

(3)本品与5′-肌苷酸二钠或5′-鸟苷酸二钠合用,可显着增强其呈味作用,并以此生产“强力味精”等。谷氨酸钠与5′-肌苷酸二钠之比为1∶1的鲜味强度,可高达谷氨酸钠的16倍。

(4)本品在一般的烹调、加工条件下相当稳定,对pH低的食品可稍有变化,最好在食用前添加。对酸性强的食品比普通食品多加20%,效果更好。

2.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本品广泛应用于烹调食品以及加工食品的调味。食品种类不同,其用量亦不相同。

(1)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规定: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2)FAO/WHO(1984)规定:在青豆罐头、甜玉米罐头、蘑菇罐头、芦笋罐头、青豌豆罐头(含奶油或其他油脂)、干酪中,其最大用量可按正常生产需要使用,蟹肉罐头,0.5g/kg;熟腌火腿和熟猪前腿,2g/kg(以谷氨酸计);碎猪肉和午餐肉,5g/kg(以谷氨酸计);即食羹和汤10g/kg(单用或与谷氨酸及其盐合用)。

(3)实际使用参考:

①通常谷氨酸钠在加工食品中的用量为罐头汤,1.2~1.8g/kg;罐头芦笋,0.8~1.6g/kg;罐头蟹,0.7~1.0g/kg;罐头,1.0~3.0g/kg;罐头家禽、香肠、火腿,1.0~2.0g/kg;调味汁,1.0~12g/kg;调味品,3.0~4.0g/kg;调味番茄酱,1.5~3.0g/kg;蛋黄酱,4.0~6.0g/kg;小吃食品,1.0~5.0g/kg;酱油,3.0~6.0g/kg;蔬菜汁,1.0~1.5g/kg;加工干酪,4.0~5.0g/kg;脱水汤粉,50~80g/kg;速煮面汤粉,100~170g/kg。

②在豆制食品如素什锦等中加约1.5~4g/kg,在曲香酒中添加约0.054g/kg,可增进风味。对蘑菇、芦笋等罐头,尚具有防止内容物产生白色沉淀,改善色、香、味的作用。

③新近发展许多以谷氨酸钠为主的具有强烈鲜味的配方,举例如下:

配方1:谷氨酸钠14.7%,肌苷酸钠0.3%,食盐85%。

配方2:谷氨酸钠99%,肌苷酸钠0.5%,鸟苷酸钠0.5%。

配方3:谷氨酸钠98%,肌苷酸钠1%,鸟苷酸钠1%。

配方4:谷氨酸钠95%,肌苷酸钠2.5%,鸟苷酸钠2.5%。

④与核糖核苷酸钠、琥珀酸钠、天门冬氨酸钠、甘氨酸、丙氨酸、柠檬酸(钠)、苹果酸、富酸、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以及与水解植物蛋白,水解动物蛋白,动、植物氨基酸提取物等进行不同的配合,可制成具有不同特点的复合鲜味料,广泛应用于各种食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