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门诊兽医手册》第468页(260字)
(一)甲硝唑 用于牛毛滴虫病、犬贾第鞭毛虫病的治疗。用药后常出现不良反应,停药后自行消失。哺乳及早期妊娠母畜不宜使用。内服,一次量,牛每千克体重60mg,猪每千克体重10mg,犬每千克体重25mg,兔每千克体重40mg。
(二)地美硝唑(二甲硝咪唑) 新型抗组织滴虫药,可用于防治禽组织滴虫病和鸽毛滴虫病。连续用药鸡不得超过10d,产蛋期禁用。地美硝唑预混剂混饲,猪每千克饲料1~2.5g、鸡每千克饲料0.4~2.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