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社团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南人民出版社《澳门手册》第65页(1287字)
根据澳门现行法律,一般社团的成立和解散不需要任何预先许可,但需受自由集会结社法的规范。凡年满18岁,具有公民权的公民,在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都可自由组织和参加社团。未满18岁的公民,经特别法律许可亦可行使集会结社权。凡以推翻民主制度,宣扬憎恨和暴力的社团不准成立,依法认为属黑社会的社团受法律禁止。社团的设立程序是:在政府公报或当地任一报纸上刊登社团章程和组织架构,并以此证明连同有关社团组织和规则的资料呈交政府民政厅备案,取得收据即标志其取得法人资格。若属公民社团,即具永久性,且专为协助居民行使其政治权,如参加选举、制定政治纲领、参加政府及当地行政机构组织的活动或批评政府的活动。推进公民教育和参与的团体,最低限度由200名通常居住在澳门且享有政治及公民权的满18岁的居民申请,并提交申请人名单、章程草案、社团名称、简称和会徽等资料,并办理公证,才会由民政厅以专门纪录册予以登录并取得法人资格。凡办理上述手续者均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社团。社团可自行解散,亦可因被法院裁定为破产、全体会员身故或失踪、宗旨已告终结或变为不可能、真正宗旨不合法或违背公德、组织及章程与宗旨不相符、宗旨是有系统进行非法活动或扰乱军警纪律并申请检察官宣告将其解散。被宣告解散而仍继续活动的社团是不合法的,可能引致刑事处罚。目前澳门注册社团的数量很多,参加者遍及各行各业和各阶层。按大类划分,属于教育和医务界的有澳门中华教育会、澳门大专教育基金会、澳门中华医学会、澳门护士学会、澳门中医协会等;属于科技和专业界的有澳门管理专业协会、澳门社会科学学会、澳门电脑学会、澳门工程师学会等;属于文化、康乐、体育类的有澳门孔教会、澳门美术协会、澳门武术总会、澳门游泳总会、澳门工人康乐体育会、澳门兰艺会等;属于劳工界的有澳门工会联合总会、澳门店员工会、澳门水电工会、澳门市贩互助会、澳门公务华员职工会等;属于雇主界的有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出入口商会、澳门建筑置业商会、澳门厂商联合会等;属于妇女、青年、归侨界的有澳门妇女联合会、澳门童军总会、澳门归侨总会等;属于慈善、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类的有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凼仔坊众联谊会、澳门同善堂、澳门仁慈堂等。其中绝大多数是以澳门中国籍居民为主体的社团。此外,还有不少宗教组织,如观音堂、莲峰禅院、包公庙会等,也是作为社团设立组织的。澳门的选举制度包括社会团体的间接选举制度,即从雇主、雇员、文化及道德、慈善三个界别中分别组织法人选民的选举,以保证社会各阶层和特殊利益的重要团体都能公平地参与地方政治事务。法人选民亦需作专门的选民登记,其资格为合法成立超过两年的法人社团,其法人代表需签署声明保证所代表的法人符合选民条件。投票时每一选民社团拥有法定的票数,并只能就本界别的选举投票。到目前为止,作选民登记的澳门社团共200多个。基本法确认澳门居民享有结社自由,除法律规定外不得限制,行使结社权的同时还需遵守法律。基本法还确认“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服务团体,在不抵触法律的情况下,可以自由决定其服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