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24页(195字)
是指在会计核算工作中,于会计期末对各帐簿记录所进行的结算工作。会计期末,会计人员在将一定时期内应记入帐簿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后,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并将其余额结转到下期或转入新的帐簿。结帐时,可以按月份、季度和年度,结算本月、本季或本年的本期发生额;亦可以逐月、逐季地结算累计发生额,用以检查和分析有关经济业务的累计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