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施工企业应预收和扣回的预收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
书籍:会计师实用全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126页(698字)
施工企业按合同规定向发包单位预收的备料款主要用以解决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的正常储备,要按合同规定的备料款额度。供应和扣抵办法,计算预收和扣还数,办理预收和扣抵手续。备料款额度是指预收备料款占全年建安工程量的比重,其计算公式如下:
预收备料款额度=主要材料费比重×主要材料储备日数/360×100%。其中主要材料比重是指主要材料费占年建安工作量的比重。在实际工作中,备料款额度由各地区根据工程的不同性质及工期长短分类确定,不个别计算,一般不超过年建安工程量的25%。施工企业按备料款额度应预收的备料款额为:
预收备料款=年建安工程量×预收备料款额度
为了保证主要材料储备的需要,又能在竣工时扣清,预收备料款要以未施工工程所需主要材料额与备料款额相等为原则确定其扣还时间,将预收备料款起扣时的已完工程量称为起扣点,则其计算公式为:
备料款起扣时已完工程量=年建安工程量—预收备料款/主要材料比重
备料款扣抵额=(累计已完工作量—备料款起扣时已完工作量)×(主要材料比重—已扣抵备料款额)
企业在与发包单位结算已完工程价款时,要从应收工程款中扣抵应扣备料款,此时,应收工程款为:
应收工程款=本期已完工程量—备料款扣抵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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