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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核算周转材料的报废、短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129页(442字)

施工企业报废和短缺的周转材料,要计算其已提摊销额和应补提的摊销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报废、短缺周转材料应补提摊销=应提摊销额—已提摊销额

应提摊销额=报废、短缺周转材料实际成本—残料价值

已提摊销额=报废、短缺周转材料实际成本×该类周转材料帐面已提摊销/该类周转材料帐面实际成本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按报废、短缺周转材料应补提的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摊销”科目,将补提摊销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同时,要将报废周转材料回收的残料登记入帐,并冲销报废、短缺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按残料价值借记“库存材料”科目,按应提摊销额借记“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摊销”科目,按报废、短缺周转材料原值,贷记“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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