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445页(205字)
是指在实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过程中,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为了发包、承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以及依法确定给农民集体长期使用的国有自然资源,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其法律特征为:(1)发包人只是将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承包经营权让与承包人,并不转移生产资料的所有权。(2)农业承包合同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的经济关系,是一种内部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