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的具体形式有哪些?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457页(817字)
根据近几年来全国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际情况来看,承包经营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两保一挂。一保上缴国家利润,二保国家批准的企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两保完不成的企业,要用企业自留资金补足。一挂就是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2)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即企业上缴产品税和增值税后,在核定上缴利润基数的基础上,逐年按规定递增率向国家上缴利润;(3)亏损包干或减亏分成。对一部分政策性亏损企业或因某种客观原因造成经营性亏损的企业,根据国家规定的亏损额度,按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包干基数,实行亏损总额包干,超亏不补,减亏分成。这对促进增收节支是一种很好的办法;(4)超基数利润按比例分成或分档次分成。在核定企业给国家上缴的利税基数之后,超基数的利润部分,实行定比分成或分档分层的方法。即基数利润部分交55%的所得税,超基数利润的所得税降到30%。也就是说,超过基数利润的要三七开,企业得七成,国家得三成。目的是鼓励企业多超多得。采用这种做法,对企业的激励作用很大,特别是对那些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激励作用更大;(5)行业投产入出包干。这是行业或部门承包所采取的方式,就是用包干的方法,将行业对国家财政的分配关系确定下来,行业对国家的上缴利税或其它贡献一次包死,促使行业多收多得,用于行业的自我发展;(6)上缴利润基数或目标利润承包。确定企业每年上缴利润的基数,企业完成上缴利润基数后,超额部分按照所规定的比例,国家和企业分成。目标利润承包,就是在承包期限内,根据市场的发展和企业自身状况,确定每年应实现的目标利润,超目标利润的部分,一般大部分用于企业自身发展;(7)企业承包企业。通过企业自愿承包企业,可以使先进企业主动消化濒临破产企业的债务,并使工人得到就业机会,企业获得新生,有利于国家的安定团结。总之,企业承包经营形式不可能一成不变,它将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而不断充实、完善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