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贪倡廉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65页(619字)
指近二十多年来所进行的整肃贪污贿赂,倡导廉洁政制,事关香港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在英国殖民统治下,香港的贪污问题由来已久,到了本世纪60年代后期,由于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种因素,香港地区的贪污贿赂发展到更普遍、更严重的地步,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贪官污吏和黑社会势力互相勾结,中饱私囊。更为严重的是出现了不少集团性的贪污,特别是警务部门参与贪污受贿,到了令人震惊的程度。贪污贿赂现象的严重发展,极大地影响到港英政府的信誉和香港的国际形象。鉴于这种状况,港英当局早在60年代就在警务部门设立了反贪污机构,以图对日益严重的贪污贿赂问题进行整肃。但是,由于当时的法律还不够完备,贪污贿赂问题在警察部门又十分普遍,公众对警察部门的反贪污机构产生惧怕心理,对贪污贿赂行为不敢举报,而且反贪污机构本身也非常腐败。因此,反贪污斗争的效果很差。到了70年代,港英政府颁布了《防止贿赂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法制,并且在新任总督麦理浩的力主下,成立了廉政专员公署,把反贪污机构从警务部门独立出来,同时又制定了一些新的法规,使反贪污斗争获得了新的转机。在新的反贪污机构的主事下,严厉打击贪污犯罪,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排除肃贪工作的种种阻力,加强监察审核,堵塞产生贪污犯罪的机会,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民众对肃贪防贪的认识。通过一系列肃贪防贪的有力措施,使肃贪倡廉逐步深入人心,工作不断推向前进,获得较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