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流通经济效益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131页(729字)

物资流通经济效益是指流通领域内所消耗和占用的社会劳动与所取得的成果之间的对比关系。对于概念的前一部分,人们的认识是一致的;而对“成果”的理解和表达则各不相同。有的人认为,它表示流通中所实现的价值和使用价值量,并具体化为物资“销售额”和“销售盈余”(刘辛安:《讲求物资流通经济效果,必须实行经济核算》,《物资流通研究》1982年第2期),也有人强调,物资流通经济效益的落脚点是保证社会再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资料供应。应做到物资“流通数量同流通质量的统一”(郑宁:《流通部门经济效益应当是流通数量同流通质量的统一》,《物资经济与管理文集》第2集,物资出版社,1984年版)。因此,有效成果应表现为社会需要最高程度的满足。

经过多次讨论,人们对物资流通经济效益问题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物资流通经济效益是社会效益与企业效益的统一,“提高物资企业经济效益的方向,无疑应是有利于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与此同时,物资流通的社会效益与物资企业效益两者之间又有着矛盾的一面,我们理论研究的任务就是要找到使之互相协调的有效形式(《物资经济与管理文集》第2集,物资出版社,1984年版)。然而,什么是物资流通的社会经济效益?人们对此却有不同的认识。有些人从社会再生产中流通与生产的相互关系出发,提出“它是指物资流通对国民经济产生的影响和效果。”也有个别人将物资流通的社会经济效益看作是“全社会用于生产资料流通的劳动消耗和劳动占用,与物质生产部门所取得的成果的对比关系”(秦毅:《试论生产资料流通的社会经济效果》,《物资经济与管理文集》第2集,物资出版社,198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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