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学探讨的主要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253页(2999字)

建国以来,在当代文学研究中先后探讨的重要问题有:

一、人性、人情、人道主义问题 建国初到50年代,我国文坛先后批判萧也牧的《我们夫妇之间》、朱定的《关连长》、路翎的《洼地上的‘战役’》、刘真的《英雄的乐章》、徐怀中的《我们播种爱情》等小说以及《花好月圆》等电影剧作,这些批判实际都涉及文学艺术应不应该和怎样表现人性、人情、人道主义的问题。1957年1月,着名理论家巴人在《论人情》一文中认为“饮食男女,人之常情”,主张文学作品应该写人情。同年5月钱谷融在《论“文学是人学”》一文中,主张文学应该表现人性和人道主义。他们的观点在50年代末期被批判为“修正主义”、“资产阶级”的思潮。此后,表现人性、人情、人道主义被视为创作的“禁区”。“文化大革命”后,鉴于十年动乱中人性断丧、兽道横行,广大作家和评论工作者都认识到不加分析地否定共同人性、人情的存在,把人道主义一概斥为“资产阶级思潮”是不对的。文学创作开始注意表现人性、人情和人道主义。理论界也对人性、人情、人道主义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文艺报》、《文学评论》、《文艺研究》诸刊物编辑部还曾联合召开这方面的专题讨论会。朱光潜、黄药眠等评论家先后都发表了文章。1984年1月胡乔木发表《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一文,论述了关于人性、人情、人道主义问题方面克思主义与资产阶级观点的界线。这篇文章对澄清多年来这一问题上的理论是非,为文学正确表现人性、人情、人道主义,作出了有价值的贡献。

二、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问题 建国初我国文学创作遵循的是30年代无产阶级文艺运动所提倡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1957年秦兆阳发表《现实主义——广阔的道路》一文,强调现实主义的重要历史地位,认为不同时代现实主义都在发展,社会主义时代现实主义的道路是广阔的。他的观点在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中受到批判。1958年毛泽东倡导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相结合,引起全国文艺界热烈而广泛的讨论(参见《各报刊关于革命的现实主义和革命的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讨论》,《文艺报》1958年第21期)。郭沫若、茅盾、周扬等都就这一问题发表了文章。讨论中大家认为两结合是文学艺术历史经验的总结,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最好的创作方法。许多人还特别强调了浪漫主义在文学创作中的积极作用。但十年动乱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打着两结合的旗号,把文学引入颠倒是非黑白的“瞒和骗”的绝境。进入社会主义新时期后,文艺工作者鉴于历史的曲折,提出恢复和发扬革命现实主义的传统。对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相结合的创作原则产生了意见分歧:一种意见认为两结合仍然是最好的创作方法,《班主任》、《齐厂长上任记》、《人到中年》等佳作的产生便是它的例证。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两结合是人为的口号,在具体创作实践中根本不可能存在,且有种种弊端(参见《关于两“结合”创作方法问题的不同意见》,《文学评论》1983年第3期)。近年又有一种意见,提出开放的现实主义体系的观点,认为现实主义可以作为“精神”来理解,“多样的创作方法统一于现实主义精神”(邹平:《现实主义精神和多样的创作方法》,《文学评论》1982年第5期)。

三、新英雄形象塑造问题 建国初,在对《武训传》的批判中,便涉及歌颂什么样的英雄人物的问题,此后,30多年来对新英雄形象塑造问题有过多次范围广泛的讨论。50年代提倡塑造新英雄人物本来是正确的。后来却走向否定“中间人物”塑造,对小说《赖大嫂》等展开不应有的批评,到后来甚至走到反对写英雄人物缺点的极端。十年动乱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提出所谓“根本任务”论和“三突出”论,把“塑造无产阶级英雄形象”定为社会主义文学的“根本任务”,不但要求在作品中要写英雄,突出英雄,而且还要求突出主要的英雄人物。这就把文学创作引向模式化、引向脱离现实生活的歧途。新时期到来后,文艺工作者批判了“根本任务”论和“三突出”论,把英雄人物的塑造从“神”变成“人”,得到当代文学研究工作者和理论批评家的充分肯定。但理论上也有人以提倡写“普通人”为由,否定英雄形象的塑造。《文学评论》1980年第5期发表的《为什么必须肯定写英雄人物的口号》率先反驳了上述观点。

四、创作流派与风格问题 新时期以来,当代文学研究工作者开始探讨新中国文学发展中的作家流派问题。刘再复、楼肇明、李国涛等曾撰文论证山西以赵树理为首的一批作家为同一流派,即许多人称谓的“山药蛋派”。其后在当代文学学术讨论会及一些文章中,冯健男等指出河北以孙犁为代表的“荷花淀派”也实际存在。更有论证岭南散文派和高原文学派、西部歌派的文章。近年《当代文艺思潮》开展“西部文学”和“西部诗歌”的讨论,倡导创造以西部壮美自然风光和多民族风习为背景的,表现保卫边疆、建设边疆的时代精神的具有地域风格特色的文学。《广西文艺》也开展了关于表现该地区特色的“百越境界”的文学作品的讨论。《西藏文学》更倡导“西藏魔幻现实主义”,并推出一系列代表作品。论者大体上都以作家群的地区、题材、风格等方面的某些共同特点作为立论的根据。更有称新时期风格艰涩朦胧的新诗人群为“朦胧诗派”,称知青作家反映知青上山下乡生活的作品群为“知青文学派”等。对流派问题持异议和慎重态度的人则认为,新中国文学不存在象“五四”时期的文学研究会、创造社以及后来的太阳社、新月派等文学社团,因而很难说有什么流派。

五、当代文学历史的分期问题 目前主要有三种意见:一是三分法,认为建国初17年、“文化大革命”10年和新时期以来,可分为三个时期,北京师范大学等11所高等院校编着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初稿》是这种意见的代表。二是四分法,认为建国初的17年就应依照党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分作两个时期——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7年(1949-1956年)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10年(1956-1966年),复旦大学等22所高等院校编着的《中国当代文学史》便是这种意见的代表。三是五分法,除赞成将建国初的17年分为两个时期、“文化大革命”10年为一个时期外,还主张将新时期也分作两个时期,即历史伟大转折的6年(1976-1982年)、全面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1982年——),张炯、邾瑢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讲稿》实际上反映了这种主张(谢望新、张炯等:《答〈当代文艺思潮〉编辑部问》,《当代文学思潮》1982年第2期;董健:《关于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分期问题》,《当代文学思潮》1982年第3期)。

30多年来,当代文学研究方面开展讨论的专题,除以上关系全局的几个问题外,还有表现小资产阶级感情的问题、《武训传》的评价问题、《红楼梦》研究问题、胡风的文艺思想问题、新诗的形式和格律问题、典型问题、“大跃进”民歌的评价问题、历史剧问题、伤痕文学问题、文学真实性与倾向性问题,歌颂光明与暴露阴暗问题、朦胧诗和诗歌的新的美学原则问题、小说观念的变革问题、文学的现代化与现代主义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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