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服务部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148页(2166字)

我国对服务贸易12个部门150多个分部门作出了有选择的开放承诺,但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开放的时间、开放的方式、开放的程度、外资的比例,具体承诺各不相同,要逐项查核承诺减让表,主要开放的部门和分部门如下:

(1)商业服务

①专业服务:法律服务(不包括中国法律的服务);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税收服务;建筑设计服务;工种服务;集中工程服务;城市规划服务(城市总体规划服务除外);医疗和牙医服务。

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与计算机硬件安装相关的咨询服务;软件执行服务(系统和软件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输入准备服务、数据处理和制表服务、实时服务)。

③房地产服务:以自有或者租赁财产开展的房地产服务;在收费或者合同基础上开展的房地产服务。

④设备租赁服务:船舶租赁;航空器租赁。

⑤其他商业服务:广告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货物检验(不包括法定检验)服务;农业、林业、畜牧业的附属服务;渔业的附属服务;相关科学和技术咨询服务(海洋石油服务);船舶、航空器和其他运输设备以外的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不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办公机械和设备的维修服务);摄影服务;包装服务;翻译服务。

(2)通讯服务

①速递服务(不包括现由中国邮政部门专营的服务)。

②电信服务:增值电信(电子邮件、语音邮件、在线信息和数据处理);基础电信(寻呼服务、移动话音和数据服务、国内话音、分组数据传输、电路交换数据传输、电路交换数据传输以及传真服务、国内专线电路租用服务,国际话音、分组数据传输、电路交换数据传输、传真以及国际闭合用户群话音和数据服务)。

③视听服务:录像,包括娱乐软件、录音的分销服务以及音像制品的租赁服务;电影院服务。

(3)建筑和相关工程服务。

(4)分销服务

包括:①佣金代理服务(盐和烟草除外);②批发服务(盐和烟草除外);③零售服务(烟草除外);④特许经营;⑤其他(无固定地点的批发和零售)。

(5)教育服务(不包括特殊教育服务)

主要有:①初等教育服务;②中等教育服务;③高等教育服务;④成人教育服务。

(6)环境服务(不包括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检验)

主要有:①排污服务;②废物处理服务(固体废物处理服务、废气清理服务、降低噪音服务);③卫生和类似服务(卫生服务);④自然和风景保护服务;⑤其他环境保护服务。

(7)金融服务

①保险和保险相关服务:寿险、健康险和养老险、年金险;非寿险;再保险;保险辅助服务(包括保险经纪和保险代理)。

②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接受公众存款和其他应付基金承兑;所有类型的贷款,包括消费信贷、抵押信贷、商业交易的保险和融资;金融租赁;所有支付和汇划业务,包括信用卡、收费卡和借记卡,旅行支票和银行汇票(包括进出口结算);担保和承兑;为自有账户或者提供的外汇交易;其他金融服务提供者从事金融信息、金融数据处理及有关软件的提供和交换;咨询、中介和其他辅助服务,包括信用调查和分析、投资和有价证券的研究和咨询、为公司收购、重组和制定战略提供建议;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汽车消费信贷。

③证券服务。

(8)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

(9)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

包括:①饭店和餐馆;②旅行社。

(10)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视听服务除外)(此部门我国未作承诺)。

(11)运输服务

包括:①海运服务:国际运输(客运和货运,不包括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海运附属服务(海运装卸货服务、报关服务、集装箱堆场服务、船务代理服务)。②内河运输服务:货运服务。③航空运输服务:航空器的维修和保养;计算机订座系统。④铁路运输服务:货运服务。⑤公路运输服务:卡车和汽车的货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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