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组贸易术语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162页(284字)
根据《2000通则》的分类,“C”组的术语有四个:CFR、CIF、CPT、CIP。
它们的共同点是:(1)均由卖方负责订立运输合同;(2)均属于装运合同,也就是说,卖方的装运或货交承运人即等于交货。
它们的不同点是:(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CFR、CIF只适用于水运方式,而CPT和CIP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2)保险费的承担不同。CFR、CPT由买方负责投保并负担保险费,而CIF、CIP由卖方负责投保并负担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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