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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瓷器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地质出版社《中国古瓷引鉴》第72页(497字)

朱元璋结束了元代统治,建立了大明政权(1368~1644年)。明朝共有16个皇帝、17个朝代,总共276年。这17个朝代分别是:洪武、建文、永乐、洪熙、宣德、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弘治、正德、嘉靖、隆庆、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其中建文、洪熙、泰昌三朝皇帝只在位几个月或稍长一点时间,又不见有官窑记年款的瓷器,一些民窑瓷很可能因不认识而被划到前朝或后朝,因此这三个朝代的瓷器在本书中从略。

据嘉靖时成书的《江西大志》记载,洪武三十五年明政府在景德镇设置御窑厂,专烧宫廷用瓷,并派督窑官监督控制生产。《景德镇陶录》记载:“明洪武二年,就镇之珠山设御窑厂”。根据记载可以知道,景德镇最晚在洪武末年,已设御窑厂烧造官窑瓷器了。由于景德镇集中了全国最优秀的工匠,不惜工本,源源不断地试制出精美的新产品,如永乐的豆青、甜白、鲜红等单色釉,宣德时的宝石红、宝石蓝、洒蓝及青花瓷,成化时的斗彩,弘治时的娇黄釉,正德时的素三彩以及嘉靖、万历时的五彩瓷等等,都是十分名贵的珍品,把中国的制瓷业,推向了新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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