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痕迹勘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152页(1444字)
形象痕迹勘验的一种。对现场破坏工具痕迹的勘察、检验。可以为分析判断案犯实施犯罪的方法、手段和作案过程,分析判断案犯的职业习惯、作案工具的种类以及鉴定痕迹是否为某一工具所遗留提供依据。工具痕迹,是指案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使用某种工具或器械破坏障碍物或目的物时留下的痕迹。它是工具、被破坏客体和作用力三种因素的相互作用的结果。
根据造型工具和破坏方法的不同,工具痕迹大体分为六种:①撬压痕迹。使用手持工具,利用杠杆作用破坏客体时形成的凹陷状痕迹。②打击痕迹。利用工具敲击障碍物或目的物时形成的凹陷痕迹。③擦划痕迹。案犯用一定的工具破坏客体时,在客体表层形成的凹凸条状痕迹。④剪切痕迹。使用钳、剪等有刃口的剪切工具破坏客体时形成的痕迹。⑤刺切痕迹。利用刀、斧、凿、锹、铲等工具,采取刺、切、砍、剁、割、凿、劈等方法,在被破坏客体上形成的痕迹。⑥锯锉钻痕迹。使用锯条、锉刀、钻头等工具在被破坏客体上形成的痕迹。工具痕迹中有些是静态痕迹,有些属动态痕迹。工具痕迹有立体、平面之分,多数工具痕迹为立体痕迹。
作案现场工具痕迹,主要是从案犯作案过程中破坏的障碍物和目的物上去寻找发现,并注意区别和排除下列三种情况:①动物造成的痕迹;②由于自然因素而形成的痕迹;③生产加工或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痕迹。对于已经发现的工具痕迹,首先应照相固定,然后根据痕迹的所在位置和状况采取适宜的方法采取之。常用的采取方法是:①提取带有痕迹的物体。这是采取工具痕迹最好的方法。具体做法是带走原物或拆卸、割下留有痕迹的部分。这样可以保全痕迹的细微特征。②制作痕迹模型。制模材料一般可用硅橡胶、硬塑料(打样膏)、软塑料(橡皮泥)、醋酸纤维素薄膜(简称AC纸)、易熔合金或石膏溶液等。硅橡胶对深浅不同、面积大小不等的痕迹均适用。硬塑料适于采取较深、面积较大的痕迹。软塑料适于采取较浅的痕迹或鉴定时制作实验样本用。AC纸最初用于工业部门复制金属断口表面结构,经试验调整配比后引用制作工具痕迹模型效果良好,特别是对线形痕迹的采取,效果更佳。易熔合金适合采取金属客体表面的工具痕迹。石膏溶液适用于采取面积大的和粗糙、边沿不整齐的凹陷痕迹。
采取工具痕迹应注意以下问题:①凡是被发现或确定的犯罪工具痕迹都应该采取,不能遗漏和有意取舍。②提取之前,对拟用的采取方法应首先在制作的痕迹中试用成功后,再提取现场工具痕迹,且务必小心谨慎,严防损坏。③提取工具痕迹的同时,应注意在现场或现场周围提取可能为犯罪人遗留的嫌疑工具,以便与采取的现场工具痕迹一并送交鉴定。④提取工具痕迹之前,对痕迹中某种附着物质必须加以收集并妥善保管。以便采用高倍光学显微境或其他现代化仪器设备观察或鉴定细微物质的特征。⑤如发现被破坏客体的物质材料有被工具粘附带走的可能,应就地收集足够数量的已知样品,以供比对鉴定用。
在采取现场工具痕迹时,必须全面、详细、准确地加以记录。记录的方法主要是笔录。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案件发生的日期、单位和地点;简要案情;工具痕迹所在客体的名称、大小以及与周围物体的关系,被破坏的部位和程度;痕迹所在的位置、方向、数量及相互关系;痕迹的种类、大小、形状及特征表现;提取痕迹的方法及提取日期、提取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