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种子检验协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5页(752字)
国际上最早的种子检验机构起源于欧洲。1906年第一届国际种子检验大会在德国汉堡召开。1921年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第三届国际种子检验大会,会上成立欧洲种子检验协会。1924年在英国剑桥召开第四届国际种子检验大会,会议决定把欧洲种子检验协会的活动扩展到世界所有国家,把协会的名称改为现在的名称即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STA),协会会址设在挪威。目前资格成员分布于全球60个国家。各成员国政府均有经验丰富的种子检验专家或技术管理人员代表本国政府参加工作,并指定国内若干种子检验站代表本国政府与协会联系以及进行有效的合作。国际种子检验协会是一个广泛的国际性机构,是参加国政府间的组织。其基本任务是发展、制定和颁布种子取样、检验的标准,并在国际种子贸易中,对种子评价,促进应用统一程序。协会定期组织内设的17个技术委员会开展研究工作,涉及种子规程、堆装和扦样、净度、活力测定、发芽、设备、植物病害、种子水分、贮藏、品种、花卉种子、命名、仲裁、统计等各个领域。其研究结果是协会制定国际种子检验规程的主要依据。目前,协会促进种子检验程序统一的主要手段是制定国际种子检验规程。该规程提出了详细的种子标准技术程序,并随时根据技术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加以修订。根据该规程规定,凡成员国都应接受种子证书制度,目的在于控制种子生产、保护消费者利益,使消费者能得到所希望的种子,具有净度、纯度、发芽力、水分含量等各项指标的优良品质。为此,每个成员国都应遵照国际种子检验规程来检验种子,并应按国际证书的形式来发放种子。为避免种子检验工作重复和促进国际贸易交换中种子规格质量评价的一致性,国际种子检验协会紧密与国际组织合作,最大限度地实行种子取样、试验和评定规程的统一,并采用彼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