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农业政策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71页(405字)

肯尼亚独立后,于1965年通过《非洲社会主义及其在肯尼亚规划中的应用》(又称“议会第10号白皮书”)。根据白皮书规定,推行既支持大农场,又发展小农经济的农业改革政策,并通过了相应法令。其中发展大农场措施是:大农场部门应从官方信贷机构的农业信贷中获得所需资金总额的80%以上;为缺乏技术和管理经验的非洲人大农场建立新技术推广站,开办大农场训练中心,农业科研单位把为大农场服务作为科研重点;增加销售设施,帮助大农场销售产品。发展小农经济措施是:通过各种安置计划增加小农的队伍和耕地;进行土地登记和颁布土地法令,确保小农土地所有权;增加农业贷款,推广农业技术,开办短期农技训练班,调整收购价格,低价供应农药、肥料等。第10号白皮书还规定,为推行民族农业经济政策,由政府购买欧洲农场主的土地后可售给肯尼亚人或其他非洲人,肯尼亚人或其他非洲人也可直接向欧洲农场主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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