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农业产品产地命名机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6页(200字)

法国1999年《农业指导法》第80条规定,国家产地命名研究院是一个享受民事法人资格的行政公共单位。它包括:(1)国家葡萄酒、白酒、苹果酒、梨酒和以葡萄酒、苹果酒和梨酒为主要成分的开胃酒委员会;(2)国家奶制品委员会;(3)不在上述机构范围之内的其他产品委员会;(4)国家保护地理标定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由行业代表、代表消费者的人士和行政机关代表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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