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农水产管理制度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2页(327字)
20世纪70年代,韩国国民收入、生活水平提高,食物结构改变,造成畜产品、水果和菜等农水产品供求关系相对紧张。农水产部为稳定其价格,采取新的政策,控制和指导农水产品的生产及上市调节,强化农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1978年,韩国颁布《农水产品流通及价格稳定法》,将其政策法律化,进一步加大了国家干预力度。该法立法目的:以搞活农水产品流通,保持适当价格,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谋求国民生活的稳定为目的。该法中,农水产品系指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及农水产部令规定的林业产品。该法规定,非根据本法规定所设的农水产品批发市场及农水产品联合销售市场,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名称。该法于1986年修改,由8章68条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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