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1983年农产预购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2页(365字)
苏联采购部和苏联农业部1983年11月15日批准《关于签订和履行农产品预购合同办法条例》,由5部分44条组成,主要内容:(1)总则部分,规定制订本条例的目的是,改进国家收购的组织工作,保证完成国家收购计划和合同义务,保证生产单位向国家交售必要的农产品,加强经济核算,提高预约合同的作用,保证正确评定农产品的质量,以及避免造成损失。除此,对预购合同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采购单位承担的责任、生产单位承担的责任作出规定。(2)签订预购合同的办法和期限部分,对签订合同应遵守规范性文件作出规定。(3)对产品数量、种类、品种、质量、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办法作出规定。(4)对采购单位同生产单位结算所收购的农产品价格和结算方法作出规定。(5)对未履行或未正当履行合同义务应负的财产责任作出规定。
上一篇:巴基斯坦棉花质量管理规则立法
下一篇: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