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市公园动物禁入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74页(243字)
美国《纽约市公园与娱乐场地规章与条例》第19节规定,拥有或看管或支配任何动物的任何人都不得在任何公园内带着动物散步或让动物随便走动,一俟发现有动物任意走动而无人照看,则可抓住并没收。办有许可证的狗和猫可带进公园,但拴狗和猫的皮带不能超过6英尺长。在任何情况下也不允许将狗或其他动物带进儿童游乐场、动物园、游泳设备、野餐地区、公园建筑物或其他由该局事务官禁止的区域,本节条款并不禁止引领盲人的狗进入上述区域,也不禁止马进入或呆在公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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