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海产品加工标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12页(188字)

达加斯加《关于监督管理食用动物性海产品贮藏条件和卫生的法令》第24条规定,发货人的姓名和住址、货的总重和净重、鱼货类别和质量说明、鱼的种别名称、所用的储蓄方法等,要以明显的不易磨掉的方法标识在包裹上。第25条规定,固定在包裹上的商标要载有上一条中提到的说明以及卫生和包装许可证登记号。商标上要有卫生和包装检查人员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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