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渔船注册标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45页(207字)

新西兰《渔业(渔船注册和捕执照)通告》第5条规定,注册号码的数字应用黑底白字或白底黑字漆在船体上,打底的颜色应能与船体的颜色产生最大反差。第6条规定,在所有情况下,注册号码的数字应等高。第7条规定,注册渔船船主,应在渔船注册后7天以内,并无论如何应在渔船用于捕鱼前,用反差的颜色将船名标在船体上,字母垂直高度不小于25厘米,宽度不小于3厘米,字母间间隔3厘米。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