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港监督管理制度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94页(240字)

1980年7月21日,国家水产总局发布《渔港监督管理规则》(试行)。由6章构成:第1章总则;第2章渔港管理;第3章船舶、船员管理;第4章港内及进出港航行;第5章进出港签证;第6章其他。规则规定:渔港监督是代表国家行使对渔业船的执行国内国际港航法规、维护港航秩序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权力机构,执行本规则规定的职责;凡进出渔港的船舶,包括港、澳、台地区及外国渔业船舶,均应接受渔港监督机关管理,并遵守本规则及当地有关港航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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