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一卷》第510页(1101字)

(一)概念及作用

传唤证是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为弄清案情,使案件得到正确、及时地处理,通知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人于指定时间到案接受讯问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由此可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违反消防管理人的传唤分为口头和传唤证传唤两种形式。传唤证作为一种传票凭证,对被传唤人具有法律强制、命令作用。传唤证一经送达,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人就必须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对无正当理由拒绝传唤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到案。

(二)结构内容和填写要求

传唤证结构内容包括:上联、中联和下联三部分。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上联为存根。主要内容包括标题、编号、被传唤人姓名、指定到达时间、传唤理由、批准人、承办人及日期等,各项目均要逐一填写清楚。

中联送达被传唤人。填写传唤证中联时,要重点载明传唤机关名称、编号、被传唤人住址、姓名、到案时间、地点、事由、日期以及其他应予记载的事项。此联应依法先期送达。

下联作为回执存入案卷。传唤证送达后,被传唤人要认真写明接到传唤证的日期,在签署本人姓名或盖章后,由送达人收回交传唤机关入卷。

(三)应注意的问题

1.被传唤人的姓名、住址、到达时间及传唤理由要填写清楚,做到准确无差错。

2.上、中、下三联的虚线处,必须加盖消防监督机构印章,方能生效。如果局级进行传唤,除盖局印章外,还要加盖局长印章。

(四)实例

传唤证(存根)

第001号

北京市消防局

消防监督处(科、大队)

传唤证

第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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