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性公证文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中国文书大典中卷》第1587页(3154字)
【简介】:
辅助性公证文书是指公证机关依照公证程序,在进行公证活动中制作的服务于办证的文书。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的程序是:申请、受理、调查出证、执行(指公证机关办理的依法赋予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申诉、撤销、认证(指当事人申请办理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文书,须经外交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驻我国使、领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辅助性公证文书主要是依据上述公证程序的各个阶段来制作的,它详尽地记载了公证机关在进行公证活动的全过程。辅助性公证文书一般属于公证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格式。
【范例】:
公证卷宗封面、目录
本卷宗连面带底共计×页,附证物×袋。
公证申请表
国内民事公证申请表
国内经济公证申请表
涉外民事公证申请表
涉外经济公证申请表
减免公证费申请书
申请书
×××公证处:
我是×××〔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市××街道××号。
我于××××年×月×日向你处申请办理×××、×××公证(公证种类、件数、公证书编号等),按照《公证费收费规定》应当交纳公证费×××元。由于×××××××(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具体情况),无力交纳全部的公证费。根据《公证费收费规定》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申请减收公证费×××元,请予批准。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附:××街道办事处证明信一件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请求回避申请书
申请书
×××公证处(司法局):
我是张××〔男,一九六七年×月×日出生〕,在××总公司工作,现住××市××街道××号,电话××××。
我于一九九五年×月×日向你处申请办理×××公证(公证种类、件数、公证书编号等),承办公证员(或其他人员)是李××,他是本公证事项林××的近亲属。以上情况,有黄×、赵×可以证明,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第十七条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条的规定,我申请李××回避办理本公证事项,请求另行指派公证员负责办理本公证事项。以上情况如果属实,请予批准。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1995年×月×日
终止公证决定书
(97)×终字第××号
林××:
你于一九九七年×月×日向我处申请办理的遗嘱继承公证,因出现××××××××(具体写明事实情况),已无法继续办理。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终止办理该公证事项。
如果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收到决定后,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向本公证处所在地的×××司法局提出申诉。
×××公证处(公章)
1997年×月×日
受理公证通知单
申请人姓名李××地址××省××市邮政编码××公证事项财产继承受理日期1997.6.1承办人卫××
申请人
(或代理人)(签名)李×× 填单人卫××
填单日期__
(公证处章)
拒绝公证决定书
(97)×拒字第××号
林××:
你于一九九七年×月×日向我处申请办理的学历证明公证,经审查,存在××××××(存在问题的性质和事实),该项行为(事实、文书)不真实或违反了××××(法律名称)规定。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请求的事项不能给予公证。
如果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本公证处所在地的×××司法局申请复议。
×××公证处(公章)
1997年×月×日
撤销×××公证书的决定
(97)×销字××号
经审查,我处(或×××公证处)于一九九七年×月×日出具的××××(公证书编号)公证书,××××与事实不符或适用法律有错误(或公证处办理公证过程中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条的规定)。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六条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予以撤销。该公证书从作成之日起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司法局(厅)申请复议。
××司法局
1997年×月×日
×××公证处保管文件、物品凭证
(97)×保字第××号
(第一联:存根)
应(97)×保字第××号遗嘱公证事项当事人李××的申请,由本处代他保管财产及权证柒件。
(一)保管的文件、物品名称及件数如下:
1.××共×件;
2.××共×件;
3.××共×件。
(二)保管期限:
1.暂定1997年×月×日,不超过1999年×月×日;
2.保管到李××死亡时,由他的养子李×持此证领取;
3.长期保存,以备有据可证。
××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蔡××
1997年×月×日
(公章)
关于为×××等人的公证书认证函
×××公证处函
(97)×证外字第×号
外交部领事司:
外事办公室:
原本市居民曹×、刘×等贰人现在澳大利亚国,为申请在批准在澳国定居,委托其亲属戚来你处申办有关证明书,现将我处为他们出具的学历证明、未受刑事处罚证明书各一份(共肆份)合订成册寄上,请你司办并驻华使总领事馆认证后退回。
另从邮局银行汇上你司办认证费、邮费人民币××元和使馆领事的认证费××元(共××元),请查收。
×××公证处
(公章)
199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