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电压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北京出版社《现代综合机械设计手册下》第2649页(776字)

人体触及带电体时,所承受到的电压称为接触电压。对人体不产生严重反应的接触电压,即为安全电压,它等于通过人体的安全电流与人体电阻之积。

人体的电阻值变化范围很大,可因皮肤表面的干湿程度不同而呈现不同的阻值,甚至人体的精神状态不同,其阻值也会发生变化。同时,当接触电压升高时,阻值也会发生变化。人体内部电阻一般约为500Ω,人体皮肤的电阻值一般在1~100kΩ之间变化。为了确保安全,在实际应用时,人体电阻往往需取所在环境条件下的最小值。

对人体安全电流的确定,通常按基本电气安全准则予以考虑:1.无感觉的电流上限值,即电流流经人体的持续时间可以相当长;2.可摆脱的电流上限值,即可允许持续20~30s时间;3.心室不产生纤维性颤动的电流上限值,但只限于瞬时作用,时间不得超过1s。目前,一般都以下式作为人体允许的安全电流予以考虑,即

式中 I为发生心室颤动的界限电流值(mA);T为电流通过的时间(s)。图8.1-30所示为该式的示意图,界限线上侧为危险区,下侧为安全区。

图8.1-30 心室颤动电流的界限值

一般情况,可按允许的接触电压界限值作为安全电压。目前国际通用的安全电压值见表8.1-32。我国通常采用的12V电压相当于第二种接触状态,36V电压相当于第三种接触状态。应该说明的是,“安全电压”是相对的,在某一情况下的安全电压,可成为另一状态下的危险电压。

表8.1-32 各种接触状态和安全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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