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高邦雄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湖北人民出版社《二十世纪外国社会科学家辞典》第1086页(303字)
【生卒】:1899—1956
日本法学家,东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日本学术会议、日本学士院会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理事。
他在新康德派和现象学的基础上,树立了独特的法哲学体系,特别是在日本战败后的混乱时期发表《法的最终目的》,给日本法哲学界以巨大影响;为了使法哲学能在解决具体社会问题上发生作用,积极创立日本法哲学学会;他还是把“法哲学”称之为“法理学”、“法律哲学”的最初倡导者,并强调开辟宪法哲学、民法哲学等“法哲学理论”的必要性。着有《国家构造论》(1936)、《法哲学概论》(1949)、《再论法的最终目的》(1950)、《法律的社会构造》(1957)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