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趣得理得势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363页(579字)

中国古代论文艺心理的术语。

语见题名王昌龄的《中密旨》:“诗有三格。一曰得趣,谓理得其趣,咏物如合砌,为之上也,诗曰:‘五星徘徊鹤,三声断续猿。如何俱失路,相对泣离尊’是也。

二曰得理,谓诗首末确语不失其理,此谓之中也,诗曰:‘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是也。

三曰得势,诗曰:‘孟春物色好,携手共登临。放旷邱园里,逍遥江海心。

’”所谓“得趣”,主要指作品形象反映生活,传达出对象的神情韵味、风采生气,“趣者,传神之风致也”(李渔《闲情偶寄·重机趣》)。所谓“得理”,主要指作品切中物性事理,体现生活规律,表达作者体悟的道理。

所谓“得势”,主要指作品趣和理的统一,“势者,乘利而为制也。

如机发矢直,涧曲湍回,自然之趣也”(刘勰《文心雕·定势》)。既反映了生活的丰富多彩和千姿百态,又包含了个人对生活底蕴的体认和见解,趣中见理,趣中有理。就得趣、得理、得势三者关系而言,“得趣”是文艺创作区别于其他着述的根本特征,无趣不成文,它是“得理”的基础和前提。

“得理”离不开得趣,而又因其对象把握的准确,思想体悟的深刻,丰富、深化了艺术内容。“得势”是“得趣”和“得理”的交融和提升,它具体、形象地表现出客观物象的内在特质,生动、流畅地描写对象的自然趋势,从而涉笔成趣,趣含至理。“三得”命题涉及文艺心理思想,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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