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521页(246字)
书名。
亦名《钦定平定准噶尔方略》。清官修纪事本末史书。大学士傅恒等奉敕撰。据谕令、奏文写成。分《前编》54卷,《正编》85卷,《续编》33卷。记载康熙三十九年(1700)七月至乾隆三十年(1765)清政府与准噶尔部的战和关系,平定准部、回部及新疆善后始末。
其中包括平定准噶尔过程中,清政府与哈萨克大、中、小三帐、浩罕、巴达克山及俄国交往、交涉关系的记载。是研究清代前期政府与中亚诸汗国及部落和俄国关系的重要史书。
乾隆三十七年(1772)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