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波兰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1082页(1104字)
1949年10月7日中波建立外交关系。
1951年1月两国签订航运合作协定。4月两国签订文化合作协定。6月15日成立中波两国合营的航运公司(1977年起改为中波轮船股份公司),总公司设在上海,分公司设在格丁尼亚。1954年7月周恩来总理访波,被授予波兰国家最高勋章——一级波兰复兴勋章。
9月波统一工人党中央第一书记贝鲁特率政府代表团参加中国国庆5周年庆祝活动。1956年1月朱德副主席访波。
1957年1月周恩来总理率政府代表团访波。4月波部长会议主席西伦凯维兹率政府代表团访华。
1959年3月朱德副主席率中共代表团参加波统一工人党第三次代表大会。
9月波国务委员会主席、统一工人党政治局委员萨瓦茨基率党政代表团访华并参加中国国庆10周年庆祝活动。
从两国建交到60年代初期,波兰同中国的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发展。60年代后期波兰因中苏关系恶化而同中国减少了来往。
70年代后期开始两国关系有所改进,80年代又有发展。1983年5月中国副外长钱其琛访波。
12月波外贸部长内斯特罗维奇访华。1984年4月王炳南会长率友协代表团和国家经委副主任朱镕基率经济代表团访波。
6月国务委员兼对外经济贸易部长陈慕华访波,两国签署经济技术合作协定。7月波副外长库查访华,两国签订领事条约。9月中国煤炭工业部部长高扬访波。1984年两国的贸易有显着发展。1985年3月波部长会议副主席奥博多夫斯基访华,5月李鹏副总理访波。这是近25年来两国间最高级别的访问。
两国并签订1986-1990年长期贸易协定。6月王任重副委员长率中国人大代表团访波。
11月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委主任宋平访波,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和波兰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计划委员会加强联系与合作的议定书》。1985年两国贸易额增加较快。1985年7月4日上海和格但斯克省结为友好省市。1986年两国签订了民航协定。
同年6月波兰议长罗曼·马利诺夫斯基访华。9月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第一书记、国务委员会主席沃·雅鲁泽尔斯基访华。1987年6月中国党政领导人访波,实现了两党两国关系的完全正常化。访问期间两国签订了司法协助协定。1988年6月波兰统一工人党政治局委员、部长会议主席梅斯内尔访华。两国签署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关于互免公务旅行签证的协定和关于经济科学技术长期合作发展纲要。
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乔石访波。50年代中国在格但斯克、波兰在上海就设有总领事馆。
1989年以后,波兰国内政治发生变化,中国表示仍将遵照和平共处5项原则,继续发展中波两国友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