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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国与南朝鲜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1037页(686字)

中国南朝鲜没有外交关系,也不发生双边关系。

南朝鲜与台湾当局有所谓“外交关系”。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美军于9月8日在南朝鲜登陆,致朝鲜分裂为南北两部。中国政府一贯支持朝鲜为实现自主和平统一提出的3项原则、5项方针和建立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的统一方案。1983年5月5日中国民航296号客机被卓长仁等6名武装暴徒劫持到南朝鲜。

7日中国民航局长率工作组抵汉城,商谈接回乘客和飞机事宜。10日、18日该机乘客、机组人员和飞机分别返回中国。8月18日汉城地方法院判处卓等6人4至6年徒刑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这一宣判不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原则,要求予以严惩。1984年5月22日南朝鲜最高法院对地方法院判决作出终审判决。

中国有关方面人士对南朝鲜当局未严厉惩处劫机犯,表示强烈不满。1985年8月24日中国1架军用飞机坠落在南朝鲜全罗北道。

9月14日南朝鲜方面将报务员和遇难领航员骨灰交还中国,但未将驾驶员交还。1986年9月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了在汉城举行的第十届亚运会。

1988年9月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了在汉城举行的第二十四届奥运会。中国根据国际组织的章程或惯例,在国际多边活动中有选择地参加在南朝鲜举行的国际会议或国际体育比赛,同样南朝鲜人也参加在中国举行的同类活动。双方公民可以去对方探亲。1990年10月20日中国国际商会会长郑鸿业和南朝鲜大韩贸易振兴公社社长李宣基在北京分别代表各自机构签署了互设代表处的协议,自此双方商业组织分别在汉城与北京设立代表处,对促进彼此民间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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