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会对外宣言》
书籍:中外关系史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9 01:20:2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76页(261字)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中国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时所制定的对外宣言。
其内容为:(1)所有中国前此与各国缔结之条约,皆继续有效。(2)偿还外债,照旧担任。仍由各省洋关如数摊还。(3)所有外人之既得权利,一体保护。
(4)保护外国居留军政府占领之域内人民财产。(5)所有清政府与各国所立条约,所许各国权利,及与各国所借国债,其事件成立于此宣言之后者,军政府概不承认。(6)外人有加助清政府以妨害国民军政府者,概以敌视。(7)外人如有接济清政府可以为战争用之物品者,一概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