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也;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也
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孙子兵法辞典》第375页(1332字)
(释文〕 在士卒还没有亲近依附时,将帅贸然处罚他们,他们肯定会不服气,这样就难以使用他们去打仗;如果士卒对自己的将帅已经亲近依附,但不执行军队法令,这样也是不能打仗的。 亲附:亲近依附。
〔例1〕 东汉建武三年(27年),刘秀率军西向征讨占据今甘肃天水一带的隗嚣,颍川(今河南省禹县)流民首领延褒乘机聚众3000余人,围攻郏县(在今河南省中部),县令冯鲂率吏士70余人奋战数日,终因粮绝而被攻陷。刘秀听说后,急忙班师东归,率军驰赴颍川。延褒听说刘秀御驾亲临,自知必败,因而剃除头发,让人五花大绑,率部众前来投降请罪。刘秀暂时释放他们,等到各地平定之后,又诏令将延褒交给冯鲂处置。冯鲂决定按军法惩处,延褒叩头声称“今日受诛,死而无恨”。冯鲂说:“既然你们知道悔过伏罪,现在赦免你们一切罪过,让你们返回家乡,从事农桑,但必须作我的耳目,一有聚众为贼的迹象,马上告诉官府。”从此,当地一有出事苗头,都被延褒及时告发,因而都未酿成事变,县内一直比较清静安定。
〔例2〕 元顺帝至正十五年(1355年)正月,郭子兴命朱元璋总领驻守和阳(今和县)的起义军各部。和阳诸将都是郭子兴的旧部,对朱元璋不很心服,只有汤和一人比较服从命令。朱元璋深怕诸将不亲附自己而贸然处罚,引起大家不服,于是命令诸将分段修筑城垒,结果诸将都未按期完工。朱元璋因此拿出郭子兴的命令,威严地对诸将说:“我来总兵,是主帅的命令,并不是我自己擅自专权。现在你们都不按期完工,如有战事怎么解决?从今以后违令不听者,军法从事。”诸将因此恐惧,从此都很服从朱元璋指挥。
〔例3〕 元顺帝至正十六年(1356年),朱元璋命徐达领兵攻打常州,由于诸将不爱惜士卒,投降徐达的陈保二等怨叛而去。同时,徐达进攻常州也不得力,引起朱元璋恼怒,下令自徐达以下诸将,皆降一级以示惩戒。当时,朱元璋的亲侄朱文正守江西,所为多不法,朱元璋将其召回建康(今江苏南京市),欲问死罪,经马后苦劝后,才改为杀其辅佐官员,挑断为朱文正办坏事的50余名亲兵的足筋。
〔例4〕 元顺帝至正二十年(1360年)七月,安庆被朱元璋军攻克后,朱元璋命赵伯仲在此驻守。不久,陈友谅部下张定边又攻占了安庆,守将赵伯仲逃回建康(今江苏南京市)。朱元璋对此十分恼怒,说:“主将不能坚守城池,城陷后又远逃他地,按军法应该处斩。”大将常遇春劝阻说:“赵伯仲是追随你从长江北岸过来的勋臣旧将,应该宽大赦免。”朱元璋没有答应,说:“不按军法行事,无以警戒后人!,,于是赐弓弦命赵伯仲自尽。自此以后,无论谁也不敢以军法为儿戏了。
〔例5〕 清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清军偷袭厦门,郑成功的叔叔郑芝莞在此驻守,怯敌逃走,郑成功果断将其斩首。奇兵营将杨祖中箭后奋勇斩杀清将一员,郑成功立即将其升为镇将。由于郑成功令行禁止,赏罚分明,部队纪律严明,战斗力得到加强,与清军作战多次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