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828页(214字)
指出票人在签发支票时,将签章以外的应记载事项的全部或部分,授权他人以后补充完成的支票。在空白支票尚未记载的事项中,最为常见的是支票金额;此外,也有出票日、到期日、收款人姓名或名称等。出票人对空白支票应当承担责任,即对被授权人根据授权在空白支票上的补充记载事项负责。空白支票只能由被授予补充权的人在其权限内补充,被授权的人如果滥用补充权,授权人可以直接抗辩,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