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记录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117页(180字)

是铁路运输部门鉴发给收货人或提货人的记录证明。分事故记录和普通记录两种。事故记录证明铁路部门在运输货物时,将货物损坏或造成货物短少。铁路部门对货物损坏或短少,都负有责任。但如鉴发普通记录,则铁路部门不负责任。这种证明是被保险人索赔时,保险公司需要的重要证明之一。保险公司赔偿后,可凭事故证明向铁路运输部门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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