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7页(272字)

国家检察机关依法对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进行侦查起诉和对人民法院经济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行使经济检察权的经济执法活动。经济检察的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检察的基本原则、机构设置、收案范围、办案程序等。我国的经济检察机构主要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的经济检察机构以及铁路运输检察院的经济检察机构。经济检察的任务是打击贪污受贿、走私贩私、投机倒把、诈骗、玩忽职守、偷税抗税等经济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物不受侵犯,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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