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16页(229字)

国际收支长期处于逆差的国家,以政府法令公开宣布降低本国货币含金量,提高外币汇率的措施。其目的是利用法定贬值进行外汇倾销,扩大出口,缩减进口,借以缓和国际收支危机和失业问题。但货币法定贬值发挥作用的时间不长,一俟国内和出口商品的价格上涨到货币法定贬值的幅度便不再奏效。因此,这一方法并非一劳永逸;另一方面,它也会遭到其他国家的强烈反对,并相应地采取报复措施来进行抵制,从而进一步加剧国际贸易和货币关系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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