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虑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334页(715字)
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精神人格发展学说中的重要概念。弗洛伊德早先只把焦虑看作是人的一种情感,即主体知觉到面临的危险或回忆起过去的危险时产生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它是危险出现的信号,服务于自我保存目的。他说,婴儿出生即从母体分离出来,是从一个安全满意的环境突然跨入一个对需要的满足很少预知的环境,给人的精神造成极大创伤,因而这是人类所体验到的最大焦虑,也是焦虑性情感的最初起源和原型,他称之为“出生历程”(birth process)。此外焦虑还来源于性的节制(即里比多释放不完全)和压抑过程,焦虑的发展可能以精神病的方式表现出来。
后来弗洛伊德修改了他对于焦虑的观点,认为它是一种自我功能,是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情感,它在个人人格的正常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自我则是产生和认识它的唯一中心。焦虑具有意识的性质,并非由压抑而起,相反,是焦虑引起压抑,其基本特点是对危险的惧怕。根据自我可能遇到的危险的三个来源:外界环境、本我和超我,焦虑可划分为现实性焦虑、神经性焦虑和道德性焦虑三类。弗洛伊德还认为在自我心理发展的每一时期,都有相应的焦虑情境,即危险情境,只有当自我强大了,危险情境失去势力之后,各种焦虑情境才依次消逝。这种发展程度是因人而异的,有些人永远停留在不成熟阶段。在正常情况下,只有对超我的恐惧即道德焦虑永不消灭,因为社会关系是人所不可缺少的。焦虑唯一的功能是向自我发出危险信号,促使自我预先采取措施对付危险,抑制本我的冲动,并根据内化了的伦理价值观所规定的方式控制人的行为。焦虑如果不断积累起来,就可能压垮人格,导致精神疾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