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哲学讲演录》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444页(794字)
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关于人类社会历史观点的着作。该书由黑格尔的学生和友人根据黑格尔在柏林大学任教期间讲授历史哲学的原讲稿和听讲者的笔记整理编印成书,于1837年出版。1840年,他的儿子K.黑格尔重订该书后出了第二版。该书有中译本,译者王造时,译名《历史哲学》,1956年由三联书店出版。
《历史哲学讲演录》的基本思想是:人类历史是个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经过从低级到高级,不完善到完善的运动过程。世界历史的这个辩证发展过程具有客观必然性,内中包含有客观规律性。黑格尔认为,支配这个过程的是“世界理性”或“世界精神”,它们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和最后动因。一部世界历史也就是“理性”、“精神”自身游历、创造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分成几个发展阶段,在每一个阶段上都表现为一个特定的民族精神,这种精神总是体现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各个民族身上,这样的民族就是“世界民族”,它们在世界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划时代作用。世界历史整体演化,就是“世界历史民族”不断更替的结果。据此,他把世界历史分成四种历史王国:(1)东方的(包括中国、印度、波斯);(2)希腊的;(3)罗马的;(4)日耳曼的。日耳曼世界是人类历史的完成阶段,世界精神至此就不再前进了。他还武断地说,只有在基督教日耳曼世界,一切人都是绝对自由的。
黑格尔把人看作是世界精神借以创造历史的活的工具,并把社会历史上的人分为两大类,即伟大人物和人民群众。前者是“世界精神的代理人”,例如拿破仑;后者则是群氓,他们的行动完全是自发的、无理性的、野蛮的、恐怖的。
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思想主要来自康德,但它在某些方面却落后于康德,这从本篇着作亦可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