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证明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536页(303字)

关于上帝存在的一种证明方法。与“宇宙论证明”、“本体论证明”并称为关于上帝存在的三大证明。该证明的出发点是经院哲学的目的论。它认为,宇宙万物都遵循一定的规律、秩序结合成一个统一整体,就像是按照一定的目的设计成的一样。每个事物的存在都有一定的目的,宇宙间必然有一个最高目的或目的本身,那就是上帝。上帝既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也是宇宙秩序的设计者。该证明也叫做“宇宙设计论证明”。托斯·阿奎那提出的关于上帝存在的第五种证明是最早的典型的目的论证明。由于宇宙论证明与目的论证明的密切关系,故有人认为,从运动、偶然性和秩序出发进行的宇宙论证明是目的论证明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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