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拉斯,威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641页(987字)
【生卒】:1912—
【介绍】:
美国着名分析哲学家,“科学实在论”的主要倡导者。青年时期曾读过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着作。1933年毕业于密执安大学,同年到牛津奥里尔学院攻读哲学,1937年入哈佛大学跟随C·I·刘易斯学习认识论,追随蒯因学习逻辑实证主义。曾先后在衣阿华大学、明尼苏达大学、匹兹堡大学、牛津大学、芝加哥大学任教。1970年担任美国哲学协会东部分会主席,1977年担任美国形而上学学会主席。他是美国科学院院士,是《一元论者》等杂志的编辑。
塞拉斯的研究范围广泛,着述甚丰。他的研究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1)本体论方面,这包括对呈现于思维意识之前的各种要素进行分析和使之系统化;(2)逻辑方面,这包括把思维意识的各个基本单位之间的错综复杂关系加以系统化和模型化;(3)元心理学方面,这指的是对思维和有关行动的构成进行研究;(4)形而上学方面,这指的是对意识的内容进行分析,以确定终极实在与意识内容的不同方面之间的关系。
塞拉斯的哲学观点被称为“科学实在论”,因为他强调理论实体的存在,强调理论框架优越于观察框架。他认为日常知识的对象仅仅存在于日常知识的框架之内,它们只是康德所说的“现象”,并不真正存在着。科学理论中假设的理论实体才是真正存在着,随着科学的发展,它们将被证明是世界的最终成份。相对于科学知识而言,日常知识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是第二位的,仅仅在方法论上是第一位的。他说,日常知识或观察框架将被科学知识或理论框架所取代,或者,用他的另一套术语来说,“明显的影像”将被“科学的影像”所取代。与此相关,他激烈批驳“关于所与的神话”,否认“所与”(the given)作为认识基础的作用,着重批判被看作一切知识基础的自我辩明的知识。他认为事实上根本不存在任何能够自我辩明的、自我鉴定的知识,因为观察命题在认识上的权威性也是从其他有关事物的知识中获得的。相反,他强调“理论实体”在本体论和认识论方面的重大意义。
主要哲学着作有:《科学、知觉和实在》(1963)、《哲学的视野》(1967)、《哲学和哲学史论文集》(1974)、《纯粹的语用学和可能世界》(198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