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验辩证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24页(1207字)

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纯粹理批判》中先验逻辑的第二编为先验辩证论。

先验辩证论是讲理性的。理性就狭义而论是指与知性相区别的最高认识能力,一切知识从感官开始,然后进到知性,最后结束于理性。理性不同于知性,知性是由规律以保持现象统一的能力,而理性是在原理下保持知性规律统一的能力,所以理性所追求的统一,不是可能经验的统一,而是为有条件的知性觅取一个无条件的经验整体的统一,这样理性就超越了经验的界限。可以说,先验辩证论的目的就是揭露理性的超验判断的假象。先验分析论是真理的逻辑,而先验辩证论就是“幻相的逻辑”。

在这一编中又分为纯粹理性概念和纯粹理性之辩证推理两部分。

理念,是理性追求经验知识之最高统一性而必然产生的概念。它是知识的主观形式,而不是客体,但理念却构成了形而上学的实质和核心,理性含有理念的根据,而理念又是经验无法达到的,它不同于范畴的根本特点在于它的超验性。

先验理念可分为三种:(1)思维主体的绝对统一(心理学理念);(2)现象的系列条件的绝对统一(宇宙学理念);(3)思维对象的条件的绝对统一(神学理念)。这先验理念的体系,由人自身的知识,进至世界的知识,最后进到存在的本源,这是理性必然的逻辑进展。

关于纯粹理性的辩证推理,和理念的分类相适应,也有三种推理:(1)先验的谬误推理;(2)二律背反;(3)纯粹理性的设想。康德对这三种推理的态度是不一样的。先验的谬误,是有先验根据的谬误推理,所以是不可避免的假象。纯粹理性的二律背反,是理性应用于无限对象(物自身)时必然陷入自相矛盾之中,康德认为“纯粹理性在它的超验的使用上的这一产物是纯粹理性最引人注意的现象。在一切现象中,这一现象最有力地把哲学从它的教条主义的迷梦中唤醒过来,并且促使它去从事于一种艰难的事业:对理性本身进行批判。”康德对理性辩证本性的发现,成为他批判旧形而上学的理论依据,并且使现象可知与物自体之不可知成为必然结论。

对于纯粹理性所设想的神学理念,理性并不能证明它的客观实在性,应该说这种神学理念是一个毫无瑕疵的理想,它是完成人类全部知识的概念,人类认识可以不同程度接近它,很难达到它,对于思辨理性来说,它是既不能证明、又不能否定。

康德在先验辩证论得出的最后结论是:“这些先验理念尽管不能正面地给我们增加知识,却至少有助于使我们铲除胆大妄为的、缩小理性范围的唯物主义、自然主义和宿命论等论断,并且从而在思辨的领域之外给道德观念提供了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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