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与世界秩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47页(1103字)
副标题:知识理论纲要。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刘易斯的重要哲学着作之一,1929年首次出版于纽约。全书包括序言、正文12章和6篇附录。刘易斯在该书中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概念论的实用主义哲学认识论思想,对知识的构成、内容、性质及功用作了详尽分析。刘易斯把知识局限于经验和意义的范围,以此为前提来组织他的认识论体系。这个体系着重论述了知识的构成、知识中包含哪些因素的问题。他认为经验的知识是建立在认识的经验之上的,认识的经验包含两种因素:一种是感觉材料,即通过感觉获得的材料,直接呈现或给予心灵;另外一种是形式、构造或解释,标志思想活动。认识的对象不是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而是感觉材料或“所与”。“所与”是经验中的一种因素,处于心灵之外,人们对它有所察觉,却不能用思维来创制。严格地说来,“所与”是柏格森式的实在的蔓延或意识流。这种意识流展现在当前,既往后退隐,又展向未来;带有倾向性的心灵可以把它划分为事物。凡是可以称为实在的东西,就是由事先确定的标准在经验中所能分辨出来的东西,因此“实在是范畴化的经验”。
刘易斯在该书中承袭了皮尔士的意义论,用效果来规定对象,肯定关于所有效果的概念就是关于对象的全部概念。他把那些借以认知对象的可能的经验叫做效果,断言“这些效果的总体十分明显地构成可以认知的对象的全部。把这种效果同对象分开,就是把它转变成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
刘易斯在该书中还承袭了康德的先验论,认为经验的知识只有直接所与的材料作为内容还不能构成知识,还必须有概念和范畴。概念和范畴还必须是先验的,否则经验的知识就会具有双重的概然性,陷入怀疑主义。所谓的先验性的含义是指概念、范畴具有既不脱离经验又先于经验的性质。因此,概念和范畴即使是先验者,也不纯粹是理性的产物,而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社会的产物,反映着“人类心灵”。刘易斯试图以此来超越传统的先验观点,特别是保守的唯理主义偏见。
刘易斯像詹姆士和杜威一样认为,在认识过程中对事物进行解释和判断时,概念和范畴是具有先验性的工具。概念、范畴是多种多样的,但选取的唯一标准是有效性,即必须反映一般经验的特征,达到成为行动指南的实用的价值要求,不容夹杂个人的好恶。
该书对先验知识的肯定,对认识论的详尽分析,超出了早期实用主义的纯粹经验主义的水平,使实用主义的认识论深化了一步,为实用主义与其他思辨哲学的结合奠定了理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