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客体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921页(1215字)

英国哲学家怀特海过程哲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意指精神性的、作为经验世界的最终极构成因子的实体。按怀特海在《科学与近代世界》和《过程与实在》等着作中的解释,“永恒客体”具有如下特性。第一,终极实在性。现实经验世界是由无数经验“事件”(参见“事件”条)构成的、无限运动和变化的过程,“永恒客体”则是“事件”由以构成的最终极的实体性因素。第二,永恒不变性。现实世界和“事件”都处在无限绵延的变化运动过程中,都有其暂时性和相对性,“永恒客体”则是“事件”之变中始终保持不变的东西。例如一部消防车是一个“事件”,该车的颜色——譬如“红色”——则是该事件中的“永恒客体”。原有的消防车磨损以后再造出一部来,即使再造的这部与原先的那部形状和功能完全相同,也是一个新的“事件”,而“红颜色”则不然。“红颜色”尽可以失而复现,但无论它在何时何地复现,都是同一种“红色”,它永远是以同一个颜色的身份存在和显现着,超越一切时空规定性。第三,抽象和独立实在性。“事件”总是与其他“事件”相互关联、相互内在、相互依赖而获得其具体性和规定性,“永恒客体”则可以在人的“概念”(conception)中被单独地、抽象地予以把握。“永恒客体在本质上是抽象的,所谓抽象,指的是永恒客体本身(也就是它的本质)不必涉及任何特殊的经验事态(occation of experience)就可以直接被把握。”例如,“消防车”这个“事件”总是与其他许多“事件”(如停放它的那个车库,操作它的那些人、付钱买它的那些市民,等等)相关联,只有考虑到与消防车相关的上述诸“事件”,才能认识和把握“消防车”这一事件;而“红色”这种永恒客体则不然。“红色虽然进入许多特殊的现实事态(actual occations)——包括消防车——之中,但它的本质就是红色,它与它进入其中的那些现实事态中的任何一种事态都不相干,它可以被理解者单独地、抽象地予以把握。”第四,永恒客体属于潜能(可能性)。它只有被按照一定的目的选择出来与其他永恒客体组合,进入一定的关系样态(pattern of relation)或现实事态,才能得到现实化表现,才构成现实性的“事件”。“因此,要理解一种永恒客体,必须认识以下几点:(1)它的特殊的个性;(2)它体现在现实事态中的时候经常发生的与其他永恒客体的一般关系;(3)它进入特殊现实事态时所遵循的一般原则。”第五,永恒客体在种类和数量上是无限的。每一永恒客体都与其他永恒客体处于一种可能性的关系状态中,并且存在着不同的等级层次,即:最基本、最简单的永恒客体和复合性的永恒客体(即由一组永恒客体结合而成的永恒客体),现实性的“事件”就是本来属于可能性的“永恒客体”按照一定的关系样态进入现实事态之后的达成物。显然,怀特海的“永恒客体”论在实际上与柏拉图的“理念”论以及亚里士多德的“潜能和现实关系论”有一定继承关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