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和意见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973页(1325字)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术语。知识指对可知理念世界的认识,意见指对可感现象世界的认识。柏拉图在《国家篇》中提出并且系统地论证了理念论。他认为,一切事物存在和变化的根本原因就是理念。在他看来,存在着截然不同、根本对立的两个世界。一个是具体事物的现实世界,一个是本质理念的真实世界。例如一张桌子或一张床,就属于具体事物的现实世界;而桌子或床的本质规定,就属于本质理念的真实世界。与两个世界相应,柏拉图认为,有感性意见和理性知识两种认识。意见是对可感事物世界的感知。由于事物世界动荡变化,不可捉摸,意见的正确与否无法验证。所以,意见说不上是真实的认识。知识是对可知理念世界的思维。理念世界是永恒、稳定、不变的。知识以理念世界作为思维对象和鉴别标准,超越感性,高于意见,是唯一真实的认识。他根据认识对象、认识过程、认识的实在性程度,把认识分为知识、理智、信念、想象4个层次,最终概括为理性知识和感性意见两个方面。柏拉图认为,这些认识之间没有多大的关系。意见并不上升为知识,知识也不是从意见发展而来。知识是理性灵魂回忆的结果。灵魂是永恒的、不朽的,可以直接观察和把握理念世界。灵魂使人获得了生命的能动性,同时又被肉体所干扰而迷乱,忘记了原来已经获得的知识。灵魂一旦摆脱肉体的束缚,经过感觉的触发和理智的沉思,就能重新回忆起原有的一切知识。获得知识的认识过程也就是灵魂回忆过去、重新把握知识的过程。在他看来,这个过程是一个逐步递进和上升的发展运动。首先,确定同一类型事物的特性,给出一个定义,形成一个普遍概念;其次,运用分析和综合的法则,通过普遍概念认识和把握事物内部和外部的种种关系,穷极事物的本质;最后,借助事物的本质理念,遵循理念及次序的绝对法则,彻悟最高的理念实体。在他看来,这也就是辩证法。他认为,能在联系中看事物的就是一个辩证法者,不然就不是一个辩证法者。
柏拉图在晚年的《巴门尼德篇》中对于理念论作出了重大的修正。第一,两个世界并不是绝对割裂的。他认为,一般事物与其本质理念就像任何矛盾的两个方面那样既分离开来又联结起来。一般事物并不就是本质理念,两者之间有所差异,应该把两者分离开来;另一方面,一般事物与其本质理念尽管不是绝对对应的,却又是相互类似的,应该把两者在分离开来的同时又联结起来。第二,两种认识也不是绝对割裂的。他认为,认识归根到底是对事物世界和理念世界的认识。既然事物世界和理念世界既分离开来又联结起来,那末感性意见和理性认识同样既分离开来又联结起来。如果两种认识绝对分离、截然对立,那末也就把两个世界割裂开来了。不仅否定了理念世界的可知性,而且否定了理念世界的实在性。
柏拉图关于知识和意见这两个认识论的基本范畴,吸取了南意大利学派、爱非索学派、爱利亚学派的研究成果,创造性地继承、修正和发展了苏格拉底的认识论思想,把他自己的理念论贯彻到认识论之中。实质上是客观唯心主义,但是蕴含着极为丰富的认识辩证法、思维辩证法以及存在辩证法的合理因素,在古希腊和西方认识论的历史发展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