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993页(695字)

作为存在主义的一个哲学范畴,它最早是由丹麦哲学家克尔凯郭尔提出的。他认为,一个人只有通过个人的主观经验,才能真正接近真理,而客观认识总是借助那些只给我们提供现象或表象的知识的概念。客观认识总是静止不变的,而现实则是变动不居的。他坚持认为只有在主观的、直接的、存在的经验中才能认识现象。他还认为,问题不在于个人是否与某个客观的真实的东西有关系,而在于这种关系是否为真实的关系。因此,认识不应该考虑它的内容、结果,而应该照顾到主体及其主观性。当真理问题被主观地提出来的时候,思考是主观地放在个人的关系的本质上。只要这种关系的方式是真理,那末即使与个人有关系的东西不是真的,个人也仍然掌握了真理。

后来的存在主义哲学家都把主观性作为重要的哲学范畴来使用。

法国存在主义者塞尔说:“我们中间的每一个人都成了一种精神境界的核心,在这种精神境界中,我们对事物不再感兴趣并不再继续参与进去。”

萨特认为,主观性这个范畴有两种含义,一方面,它意味着个人选择和创造自身;另一方面,要人去超越其主观性是不可能的。后一种含义正是存在主义的本质含义。

可见,存在主义主观性范畴的主要含义与作为一般哲学范畴的主观性完全不同。前者主要指的是一种认识指向,认为人应该把认识指向一种客观实体,或本质、概念之类的客观,应该关注主体自身的精神体验,因此,它又具有人的存在方式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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