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和必然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012页(1149字)
17世纪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最早明确提出,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他否定人有自由意志,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情感和意志与自然界其他一切事物一样,都为同一种必然性和力量所支配。人从自我保存的本性出发产生种种欲望,在缺乏理性的指导时,人受这些欲望的支配,就会造成被奴役的状况,即人只能受自然摆布。只要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就处于不自由的状态中。斯宾诺莎还认为,即便上帝也不能依据自由意志来活动,而只能顺应自然的客观必然性。“自由不在于自由的决定,而在于自由的必然性。”
虽然斯宾诺莎认为人是自然这一必然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受必然性的摆布,从而否定了脱离必然性的绝对自由,但他认为人还是能够获得自由的。因为人并不完全等同于自然物,人具有思维的属性,可以凭借理性思维的能力认识自然的必然性,控制住自己的情感,将其纳入理性的轨道,使人获得对于自然的主动地位,并通过支配自然来获得自由。他认为,“心灵只要把万物都看成必然的,就有了克制情绪的力量”,这就使心灵返回到上帝,达到最高、最圆满的境界,从而获得了心灵的自由。因此,真正的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
斯宾诺莎这一将必然与自由统一起来的思想对认识论和辩证法都是一个重大的贡献。但他的自由观又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因为他尚未认识到真正的自由不仅仅停留在认识必然,顺应自然,更重要的还在于按照客观必然性的要求通过实践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斯宾诺莎的自由只是停留在思想的范围里,只是通过消极地顺应自然来求得心灵的宁静和自我满足,因此,他的这种自由还只是一种比较消极的自由。
黑格尔发展了斯宾诺莎关于自由和必然性的理论。他在《逻辑学》中指出,“必然性的真理是自由”,自由范畴比必然性范畴更具有真理性,但二者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不包含必然性于其自身的自由,或没有自由的纯粹必然性,都是一些抽象的不真实的范畴。“自由本质上是具体的,永远自己决定自己,因此同时又是必然的。”“因为内在的必然性即是自由。”
黑格尔认为,由必然性到自由,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由“本质”到“概念”、由客观世界到主观世界的过程。最初,“必然之为必然尚不是自由,但自由以必然为前提,包含必然在内作为扬弃了的成分”。他认为,尚未经过理解的必然性是“盲目的”,只有对必然性有了认识、有了真正的理解,才能达到“真正的内容充实的自由”。真正的自由完全不是随心所欲的任性,“任性却不是自由的本身,而只是一种形式的自由”。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关于自由和必然性的看法是最为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