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异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016页(1609字)

宗教哲学的重要概念。指宗教或神的本质是人的本质的异化。

德国宗教改革先驱丁·路德最先把《圣经》中的宗教异化思想表述为,人在对上帝信仰中的“自身丧失”。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早期神学着作中最早指出基督教的权威性在于,人所信仰的上帝是对人自身具有压迫性奴役性的异己力量,人失去自由而成为上帝的奴仆。异化了的精神世界是信仰的世界,但人自身的异化只在“信仰”里而不在“宗教”自身。继黑格尔之后,费尔巴哈发展了宗教异化理论,明确作出神和宗教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异化的重要论断。

费尔巴哈说:“人使他自己的本质对象化,然后,又使自己成为这个对象化了的、转化成为主体、人格的本质的对象。这就是宗教的秘密。”宗教的起点在于“人跟他自己的本质的分裂”。人借助想象力的手段,把主体的本质作为独立的精神实体分裂出去,然后又将这个对象化了的自己的本质反过来作为自己的主体,成为限制人、奴役人、统治人的异己的力量。上帝的人格性“就是人之被异化了的、被对象化了的人格性”。宗教的本质就是异化了的人的本质,神学就是人本学。

费尔巴哈认为,人的本质的异化在自然宗教(多神教)和精神宗教或基督教(一神教)中具有不同的特点。

首先,自然宗教是在人类社会初期以人与自然尚未完全分开为前提的,自然是人类的直接依赖对象,人总是借助自然作为中介来实现自然本质的异化。人首先把自己的特性分裂到自然中,使自然人格化,然后再把人化的自然加以神化,成为异己力量。自然只提供造神的材料,神灵则是幻想所供给的。在自然宗教里人所崇拜的并不是诸神,而是对象化在自然形态中的人自身。精神宗教或基督教则不同,它是以人与自然区分开、自然对人的统治让位于人对人的统治为前提的,以君主为代表的社会力量是人的依赖对象,因而它不需要自然的中介,而是把自己的本质直接地对象化为上帝。精神宗教使人的内在本质直观化,把人类的思维力、意志力、心力等直接异化为全知全能的永恒的上帝,反过来作为统治奴役自身的力量。上帝的意识就是人的自我意识,崇拜上帝就是崇拜人自身。

其次,自然宗教或多神教里的人的本质的异化,只是有限的“种”的异化。人类初期受天然环境和抽象力的限制,总是从感性直观出发,把生活其中的具体的自然形态(如宇宙现象、某种植物动物等)作为依赖对象,把人自身的特性分散地对象化在不同自然形态之中,成为各自具有人的部分特性的许多神。而基督教或一神教里则不同,唯一的上帝是人类整个精神的无限性的绝对自由的抽象,是人类的“类”本质的异化。“上帝是一切类或类概念之总和。”

宗教异化的后果,是人性的贫乏和丧失。上帝和人成为两个极端:上帝是神圣的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人却是没有价值的罪孽深重的奴隶。人越是肯定上帝就越是否定自己。宗教异化成为一切邪恶和不幸的源泉,造成科学文化的停滞。

费尔巴哈认为,要克服宗教异化及其后果,重新恢复人的本性和价值,唯一途径就是用理性照亮宗教的黑暗本质,建立“爱的宗教”。他说,要从属神的领域过渡到属人的领域,除了用对人的爱来代替对神的崇拜,没有别的桥梁。“爱乃是实践的无神论,爱乃意味着在内心中、在意念中、在行中否定上帝”。在“爱的宗教”里,没有神的位置和力量,只有人对人的爱,人就是人的上帝。

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理论,是他的无神论思想的主要部分,也是他对无神论发展史的贡献,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但他并未能揭示出宗教异化的深刻社会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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