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36页(502字)

来源于phenomenon现象,一种认识论学说。这种观点认为只有现象(感觉材料)可以被认识,因为它直接呈现在我们的意识中,而在现象背后引起现象的东西是不存在的或不可知的,因此导致主观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贝克莱认为存在即被感知,物是“观念的集合”,提出了第一个现象主义的体系。休谟认为我们只能把观念追溯到印象,而对这些印象的来源持怀疑态度。新康德主义者否认康德“物自体”的可能性,也持现象主义观点。穆勒认为物是感觉的永久的可能。赫认为实在是由感觉构成的,科学概念是感觉经验的简化。当代逻辑实证主义的现象主义观点采取了语言分析的形式,认为物理的(物质的)对象是以感觉(感觉材料)为基础的逻辑构造。关于物理对象的陈述的意义应当完全归结为关于感觉材料(现象)的陈述。卡尔纳普在其早期着作《世界的逻辑构造》中充分表达和实际运用这种观点。但后来转向物理主义观点。石里克始终坚持这种观点,认为科学知识的基础是直接经验或经验事实,科学命题的最终确证必定是具有“这里、现在、蓝色”这个形式的经验,它们是一个人关于自己的经验所作的“陈述”。纽拉特则以物理主义反对现象主义。

上一篇:《我的哲学的发展》 下一篇:以撒
分享到: